外资分公司设立 一、所需文件
1、 总公司营业执照、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5份
2、 总公司所在地商务局允许办分支的批复原件(贸易类公司提供)
3、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照片一寸一张(黑白彩色皆可)
4、 分支机构的经营地房产证明、租房协议复印件3份(朝阳区需房租发票)
5、 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国税登记、地税登记正副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6、 总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2份
7、 总公司允许分公司独自刻章的证明1份(需盖章)
8、 分公司若独立核算须总公司开证明1份(需盖章)
二 、办理流程
→市工商局办营业执照→刻章→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 → 国税、地税登记
三 、所需时间 20—25工作天
四 、收费标准
工商代理费 |
1800 |
地税登记代理费 |
500 |
国税登记代理费 |
500 |
组织机构代码代理费 |
200 |
服务费总计 |
3000 |
其中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注册费:310元 ;刻章500元 ;国地税登记10元; 组织代码30元;印花税:注册资本0.05%+租金0.1%+初设账本印花税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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