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EB-5投资移民
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投资移民方案,简称EB-5,是指1990年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此类别的投资门槛一般订为100万美元,但如果投资项目是位于符合国家统计资料中的低就业地区,则此投资门槛可降为投资50万美元。外国移民申请人通过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于美国境内创办一个企业,并进行经营管理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条件式绿卡。二年届满前90天,若该项投资行为及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仍存在,则投资人可申请将条件解除,成为永久居民。
区域中心EB-5投资移民
为了能将投资资金汇集于政府指定的特定区域,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即投资人若投资于通过美国政府核准的“指定区域中心”,则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可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此项规定的放宽,使投资人无需直接承担创造就业以及经营管理的责任,这对于多数不熟悉美国商业环境的投资人而言无疑是个福音,这也是区域中心项目吸引海外投资者的最大原因。2009年度在美国移民局(USCIS)收到的所有投资移民申请中有90%的申请人是通过区域中心的方式申请的。2010年和2011年区域中心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数仍呈上升趋势,亚洲尤其是中国申请人占了非常大的一个份额。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名,其中有3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内的投资人。
EB-5投资移民的优势与条件
★申请条件宽松,无年龄、学历、经商背景、英语能力等要求;
★资金要求简单,认可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资金,不要求通过企业所赚得;
★申请周期短,正常审核周期8-12个月即可获得全家美国绿卡;
★无移民监,没有所谓的“移民监”要求,每半年登陆一次即可;
★无居住地限制,不要求居住于投资项目所在地,可在美国国内任何一处自己喜爱的地方居住;
★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
★享受与当地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五年后可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世界顶尖教育,子女免费享受体制完善的中小学教育,与公民一样轻松进入美国各大名校,费用低廉;
★美国护照全球150多个国家免签证。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年满21周岁
申请人需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资产来源合法,允许赠与、继承、博彩等方式)
申请人不必有学历、语言、经商要求或工作经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