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绿色行动
中小型科技企业是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全区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它们在资金融通、市场地位、信息获取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制约了中小企业长期发展。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打造绿色海淀,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结合海淀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绿色行动”纲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绿色行动”纲要,为中小企业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优越的人才引进与培训环境、活跃的投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蓬勃发展,造就一批明星企业。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 行动纲要以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满足企业实际需求为衡量标准。
重点突破 行动纲要针对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大胆创新,敢于突破,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务求实效 行动纲要应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三、适用对象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内具有高成长性、高信用度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海淀区实际情况,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暂定为:
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小于2亿元,且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三资企业:注册资金小于1000万美元,且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四、行动措施
(一)降低创业门槛,实现低成本创业
1.降低企业注册登记门槛。在海淀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法定代表人无限制性要求;注册资本无论金额大小,均可分期认缴;内资企业注册登记,文件证件齐全,2个工作日内核发《名称核准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时比照内资企业,不再限定具体经营范围。
2.建立创业资助制度。鼓励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及国际发明专利权利人等高层次技术人才携重大科技项目来海淀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孵化项目。对通过评审程序,符合相关要求的创业者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
(二)建立创业辅导制度,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3.设立创业辅导机构。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政策和经营技巧,顺利度过创业关。
采用集中辅导、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就中小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辅导。内容包括:涉及与中小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涉及企业管理、生产组织、资金融通、市场营销等内容的企业经营辅导。
4.提供企业诊断服务。组织国内外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及专家对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免费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诊断。内容包括经营管理、生产组织、产品定位、市场策略等方面,并对诊断企业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
(三)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健全中介服务体系
5. 建立中介服务绿色通道。以苏州街为主体,北起海淀体育馆,南到苏州桥,与金融走廊相配套,与中关村西区的发展相呼应,打造“中介大道”。引入中介服务组织,形成聚集效应,繁荣中介市场,为园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一条龙式服务。先期重点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人才服务机构、产权服务机构以及房屋租赁中介等五类中介机构。
6. 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政府监督,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保证中介服务质量,为园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法律服务 为中小企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经济、劳务纠纷、法律文书审核等。
会计服务 帮助企业建立财会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帮助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流量管理能力,控制财务风险;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帐务处理能力,避免违反财税纪律。
人才服务 全力打造中关村人才网,使之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人才招聘网站,免费向社会开放。高新技术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均可按各自需求,在网上发布人才招聘信息;个人也可在网上发布个人信息,供用人单位选聘。以此活跃中关村人才市场,满足企业与个人需要。
产权服务 加强与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合作,发挥专业产权经纪公司作用,培育区域资本市场,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为区内广大科技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股权融资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每季度与中交所共同举办一次技术产权交易专题会,邀请园区企业参加,为园区提供产权交易服务。
(四)引导建立产业联盟,形成规模优势
7.政府引导。引导企业按行业组建产业联盟,通过产业联盟,以龙头企业带动区内中小企业,形成上下游分工合理,利益共享的产业关系。主要通过行业协会牵头,选定适合园区发展的产业,打造现代产业链。对产业联盟初创期给予必要支持。
8.加强宣传。在海淀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海淀园区网站上建立“产业联盟动态”栏目,发布产业联盟建设动态,宣传联盟业绩,营造氛围,争取更多的企业参与到联盟建设中来。
(五)降低土地使用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9.建立中小企业生产力转化基地。三年内,在海淀区各专业园规划建设50万平方米柔性标准生产厂房,适用多种类型生产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生产力转化基地。安排配套资金,对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给予适当厂房购置补贴,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产业发展空间。补贴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卖方,作为地价的一部分。享受政府补贴的厂房,如确需转让,需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方可转让。
10.建立房产资源信息发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区内闲置房产,实现优势互补、产业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廉价的生产经营场所。由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搜集闲置房产资源信息,纳入海淀区招商信息发布体系中,定期召开房产资源信息发布会。同时,在海淀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网站、海淀园网站和海淀区绿色通道网站向社会发布。
(六)拓宽融资渠道,突破企业资金瓶颈
11.建立贷款担保损失补偿机制。为分解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风险,保证担保资金的相对安全,扩大担保额度,缓解中小型企业贷款难问题。对担保机构为海淀园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小企业到期无法偿还,而由担保机构代偿时,在符合下列两项要求时,对担保机构给予不超过30%的补偿。担保机构要严格履行债务追偿制度,并在代偿损失追回后5个工作日内归还政府补偿资金。政府部门要定期对担保机构进行信誉考评。
对担保机构的要求:注册在海淀区内,并在海淀区有关部门备案;注册资金大于5000万元;每年为海淀园中小企业企业贷款担保额度不小于5亿元;担保代偿率最高不超过3%;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担保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债务追偿制度。
对担保项目的要求:担保范围限于对中小企业科技项目的贷款担保;单个项目担保额不大于500万元;担保合同要在相关部门备案,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12.建立风险投资损失补偿机制。为分解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热情,扩大资金供应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海淀园中小企业,由于政策、技术、市场等原因最终导致投资失败,且被投资企业依法履行破产清算程序的,在符合下列两项要求时,对风险投资机构实际损失给予不超过30%的补偿。
对风险投资机构要求:注册在海淀区内,并在海淀区有关部门备案;注册资金大于1亿元;每年对海淀园中小企业的投资额不低于其当年投资总额的50%;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
对项目投资要求: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500万元之间;投资项目领域要在高新技术范围之内;被投资企业由于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破产的不在补偿范围;投资合同要在相关部门备案,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13.建立贷款贴息机制。鼓励园区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产业投资及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对符合海淀区产业政策导向和下列贴息范围的中短期银行贷款项目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个项目贴息最高限额100万元。
贴息范围:企业科技开发项目贷款;科技项目产业化建设贷款;技改项目贷款;自用厂房及经营场所基本建设贷款;以上项目建设地点均需在海淀区内,并在有关部门备案。
14.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快速通道。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建立与担保机构、银行间的合作机制,设计合理的审批程序,提高贷款速度。对经审查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银行简化贷款手续,整个贷款周期控制在30个工作日之内。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5.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由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和海淀园知识产权办公室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城管、技术监督等部门,受理企业投诉,做好企业维权工作,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把海淀区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16.建立软件版权登记“直通车”。海淀区位于我国十大软件基地之首,云集众多知名软件企业,是我区最具优势和发展潜力的行业。应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作用,建立软件版权登记直通车,做好软件版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正版软件企业合法权益。
17.支持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对具备较高技术含量、实用价值和较大市场潜力的国家发明专利及国际专利,经专家组评审,给予不超过50%的专利申请费用补贴;对专利实施、推广项目,给予必要支持;同时,推荐申报北京市专利实施资金。
(八)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随着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技术标准日益重要,甚至比技术本身更为重要,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通过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海淀区的技术优势,保持海淀区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领先地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此,安排必要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18、鼓励企业参加制订标准。支持园区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内制订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制订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通过努力,使企业标准成为制订以上标准的基础和依据。
19、鼓励企业研制标准检测仪器及设备。鼓励园区企业研制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有关的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
20、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鼓励园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采标验收。
(九)把握奥运商机,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21.加强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参加省部级以上展览会;支持企业进行强制类产品认证,对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以此降低中小企业市场营销成本,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22.帮助企业参与奥运项目建设。与北京奥组委、奥科委、工奥办等奥运筹办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向园区中小企业发布奥运信息;组织优秀项目向奥运筹办单位推荐,为中小企业争取商业机会;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以联盟形式参与竞标,增加中标率。
(十) 推出专题活动,展示海淀形象
23.设立“中关村发展论坛”。每年举办一次中关村发展论坛,邀请政府高层官员、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就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律、特点、机制、保障措施、投融资环境、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软硬件环境等问题进行研讨。论坛分别以中关村-金融;中关村-房地产;中关村-人才;中关村-科技;中关村-环境等主题开展。汇集各方智慧,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建中关村。
24.设立“中关村创新科技成果展”。每年在海淀展览馆举办一次中关村科技成果展, 向社会各界发布园区最新科研成果及招商信息,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创新项目。使成果展成为展示中关村科技成就、推介项目的平台。
25.开展“开放的中关村”系列交流对话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每年举办若干次交流活动,包括人才交流、技术合作、产业对接等活动,借鉴经验,共同发展。
以上活动要与“中关村电脑节”紧密结合,展示海淀区整体形象。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海淀园数字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绿色行动”纲要的贯彻落实。
资金保障 2003—2005年,每年从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设立“‘绿色行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绿色行动”实施。“绿色行动”中所发生费用均从“专项资金”列支。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遵循“统筹安排,公开透明、定向使用、合理配置、加强监督”的原则。每项资金的使用,都要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评审标准、审批程序。
本纲要中关于资金使用的说明仅作为指导性意见,区政府将对各项资金使用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要按照各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行动保障 将“绿色行动”考评工作纳入“海淀区为纳税人服务”考评体系,由“海淀区为纳税人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绿色行动”考评工作。
本纲要自2003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数字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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